郁南县关于开展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征收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征收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18〕3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上级驻郁南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二、申报年审时间: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上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年审。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缴费时间:201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进行办理。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进行办理。
(二)上门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到郁南县残疾人联合会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政策咨询电话
申报年审咨询:郁南县残疾人联合会五楼(郁南县都城镇一环路16号)。联系电话:7595218,联系人:严立志 聂柳群。
申报缴费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
郁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郁南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