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公告
2019-03-05 16: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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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牵手招聘 作者:牵手招聘
敦化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公告
为了更好的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吉财税〔2016〕726号文件《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进行年审认定工作。
一、年审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安置残疾人职工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审资料
1.在岗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残疾职工个人参保证明。
3.上年度本单位残疾职工花名册。
4.单位公章。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新安置就业的残疾职工需携带劳动部门批准的在岗残疾人职工《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三、年审须知
按照《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年审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审核地点:敦化市人民检察院8楼,敦化市残疾人联合会就业办,联系电话:0433-6243838。
2019年2月25日
敦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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