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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20年海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定抵扣方式调整啦!
2019-12-27 15:05:36 阅读量:3754 来源:牵手招聘-一站式残疾人招聘就业平台 作者:牵手招聘

根据(浙财社(2017)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与省税务申报系统口径相一致,特作如下调整:

 

调整一

用人单位安排录用残疾人,从原来按本年度残疾人数按月增减、动态管理,调整为按上年度残疾人平均数计算。即2020年的残疾人申报数按2019年安排的实际月份计算。

例1、某单位2019年1月已安排残疾人2名,7月份又增加1名,那么在计算2020年已安排残疾人时应计算为2.5名。

例2、某单位2019年原有残疾人5名,10月减少1名,2020年实际应该计算为4.75名。

 

 

调整二

2020年企业无需来残联办理残疾人年度审核!

由于已经掌握2019年度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情况,故2020年不再进行年度审核,以海宁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准的数据为准,并按此数据向税务部门填报2020年的残保金申报表。海宁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准的各单位安排残疾人数信息将于2020年2月上传至三个残疾人就业审核群中,请各用人单位自行查询核对,如有不符,请在2020年3月前与海宁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进行联系。

 

 

注意事项

1、在2020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申报期内,如用人单位名称发生变更,请于次月向海宁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提供“变更登记情况表”进行备案。

2、只是2020年无需办理残疾人年度审核!以后年度将继续办理残疾人年度审核,具体每年的办理时间会另行通知。因此2020年度新招收安排的残疾人,将在2021年度审核时统一备案、核定。

3、下一年度办理时提供的残疾职工工资必须是2020年1-12月的银行打卡工资(银行回单),请大家平时注意收集留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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